2009年9月15日 星期二

情何以堪

報載:住在桃園縣的陳姓婦人,與劉姓丈夫結婚半世紀,夫妻恩愛,去年曾獲金婚表揚;

未料今年八月丈夫病逝,整理遺物時,赫然發現一大疊丈夫和乾女兒的親暱照片。

沒想到丈夫與乾女兒竟是「地下情人」,才知丈夫背著她劈腿廿多年。

陳姓婦人說,去年結婚五十周年,前桃園縣長朱立倫親自送來金婚紀念獎,人人稱羨,

視為模範夫妻,「現在全部幻滅了」。

為什麼夫妻一方出軌,當事者永遠是最後一個知道的人?

其實紙是包不住火的,都是周遭的朋友、親人,大好人心態作祟,不願吐實。

可憐的陳姓婦人,為家庭付出那麼多,丈夫居然瞞著外遇廿多年,

怨也不能、恨也不是,真是情何以堪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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