游泳要開車前往,每次經過那個橋頭,總看見一堆垃圾,心情很不好受。
『禁倒垃圾』四大字;
鎮公所也立了違反者處新台幣1200以上6000
以下罰鍰的牌子,但是民眾視若無睹。
百姓固然沒公德心又不守法,但是公權力不
彰由此可見一斑。
令人更嘔的是今天早晨。
在操場運動後,
沿學校圍牆外走回家,
正享受著涼涼的樹蔭,
猛一抬頭,
看見一個粉紅塑膠袋綁在樹枝上。
從外觀雖然看不出內容物,
大概也可猜測裡頭會是啥東西。
從前民間習俗如是說:
『死狗放水流』,
『死貓吊樹頭』。
拜託!
現在都已經二十一世紀了,
『環保』是大家最關心的議題,
為了『六輕』可以鬧翻天,
而老祖宗那套迂腐的理論還扔不掉。
一是隨地丟棄垃圾,一是刻意將死貓綁在學校圍牆外,
兩樁事件都產生在青年學子生活的周圍。
『一個國家的國民教育要看廁所』,如今外在環境尚且不整潔更遑論廁所。
請問一天到晚批評教改,時常到學校興師問罪的家長、有心人士,看見這種事作何感想?
(今天我除了噁心,更加痛心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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